清心真言

伊斯蘭信仰教導我們,在做出任何涉及他人或公共事務的決定之前,我們務必要與他人進行商討,如古蘭經所言:「他們的事務,是由協商而決定的。」(《古蘭經》42:38)

在這節經文中,真主明確告訴我們,對於穆斯林而言,不論是個人還是集體的事務,都必須嚴格奉行開放的民主協商制度,堅決杜絕獨裁專制。

既然有協商,那我們就要直面任何可能出現的意見分歧甚至爭端。然而,真主也告誡我們,縱然有分歧,我們也要「應當以最優美的態度與人辯論」(《古蘭經》16:125)

宣揚正教,是眾先知的使命,也是所有穆斯林的職責。但宣教者必須首先具備教門所要求的素質——信仰素質、知識素質、道德素質。伊瑪目拜達威說,這節經文指出了對三種人採用的三種不同的宣教方法。第一種方法——智慧,針對追求真理的較高層次的人;第二種方法——善勸,適宜普通人;而第三種方法——辯論,則適用於固執之人。經文中的「最好的方式與人辯論」無疑指辯論者友好、平和的心態和方式。正如安拉對穆薩和哈倫說的:「你倆對他說話要溫和,或許他會記取教誨或者有所畏懼。」(《古蘭經》20:44)

這節經文教導我們,無論如何,我們都要以善言相勸,或許對方能聽取教誨或萌動畏主之心,採取柔和的規勸方式,或許適應對方一貫心高氣傲、居高臨下的心理特點,以暴制暴無疑是要失敗的。不論是在宣教中還是日常生活中,穆斯林始終應該採取溫和與智慧的方式。

真主還說:「你不能引導你所喜愛的人,但安拉卻要引導他所意欲的人,他知道誰是遵循正道者。」(《古蘭經》28:56)

「引導他們,不是你的責任,但安拉要引導他所意欲的人。」(《古蘭經》2:272)

派遣穆聖(願主福安之),是安拉對全人類的慈憫。出於對全人類的關懷,穆聖(願主福安之)非常希望能讓所有人都信奉伊斯蘭而獲得今後兩世的幸福。但安拉告訴他:真正的引導權並不在他手中,而是由安拉掌握。因為安拉已賦予人分辨善惡真偽的理性,他知道誰願意接受引導並應該享受引導,他也知道誰無此福份。穆聖(願主福安之)的責任只在於明白地將正教傳達給人類。這裡實際在宣導一種理性自由。安拉要人們在沒有任何強制的情況下自己選擇信仰和人生方向,因為他們都平等地被賦予理智。派使者,降經典的作用在於傳警告,報喜訊,不給他們將來的託辭留有餘地。

我們與人辯論時務必要做到有理有據,也要做到合情合理,不論引用何種論據,我們務必要保證它們不會與古蘭經與聖訓產生任何抵觸。

伊斯蘭教導我們,夫妻之間也需要不斷協商。我們認為,夫妻協商議事的意義尤為重大,和睦的家庭,是和諧社會的基礎。同時,父母親也要不斷鼓勵並訓練子女學會抒發己見,讓他們學會明辨是非。須知,抒發己見不僅是一項權利,也是一項道德義務。在這樣一個崇尚自由的時代,我們每個人之間自然會產生諸多分歧,我們要做的,就是以最合理的方式去求同存異,而非無視或抑制分歧的存在。

縱觀伊斯蘭的歷史,穆斯林內部曾經產生各類分歧,縱然是在人人嚮往的穆聖(願主福安之)時期,穆斯林群體也在分歧中不斷前進。每當人們在穆聖(願主福安之)面前產生分歧,穆聖(願主福安之)在作出決斷之前也會聆聽不同的意見。

穆聖(願主福安之)歸真後,穆斯林群體即刻集體協商討論了後繼者的問題,這一問題也引發了大規模分歧,從個人分歧,到群體性分歧,新生的穆斯林群體似乎在那一刻危在旦夕。不論是遷士還是輔士,每個人似乎都堅信新領袖應當來自他們的群體。這也是「政治派別」在伊斯蘭歷史上的首次出現。就一個集體而言,不同派別的存在,其實也可以更好地集思廣益。

葉哈雅 編譯
楊興本教長 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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