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心真言

「你們把自己的臉轉向東方和西方,都不是正義。正義是信真主,信末日,信天使,信天經,信先知,並將所愛的財產施濟親戚、孤兒、貧民、乞丐和贖取奴隸,並謹守拜功,完納天課,履行約言,忍受貧困、患難和戰爭。這等人,確是忠貞的;這等人,確是敬畏的。」(古2:177)

崇拜真主,許多人都有所誤解,包括一些穆斯林在內。一般人都認為崇拜只不過是奉行一些宗教儀式,例如禮拜、齋戒和天課、朝覲等。其實這些只是崇拜真主的一部分,伊斯蘭教對崇拜真主有一個廣義的定義:「崇拜係較概括、廣泛性的名詞,它包括真主所喜愛的一切人外在及內心上的所有行為與信念。」換言之,崇拜就是人為取悅被崇拜者的一種信仰及行為上的表現,完全順服於祂,其中包括心靈層面、各式各樣的宗教儀式、社交活動和個人對待其他生命的一切方式。伊斯蘭是一種生活方式,它要求信眾要在制定的宗教和日常生活之各個方面,都應該按照教義而行,為此有些人可能認為宗教只是個人與造物主的關係,而在宗教儀式之外,應對個人的活動沒有牽涉和影響。

但真主透過《古蘭經》指示先知穆罕默德(主賜福安他),真主說:「你(穆罕默德)說:『我的禮拜、我的犧牲、我的生活、我的死亡,的確為了真主——全世界的主。他絕無夥伴,我只奉到這個命令,我是首先服從的。』」(古6:162-163)意指,人們當全心全意信仰而恭順造物主,那麼無疑人們的行為自然的就符合了真主的旨意。

實際上,如果宗教只是一種機械化的去執行,對人的內心靈沒有影響,是與伊斯蘭不同的價值觀。曾有信眾討論改變禮拜朝向的問題,正如以上經文(古蘭經2:117)及著名的一段聖訓「任何善舉都基於其善念」就此闡明了。

上節所敘述的宗教儀式行為,只是崇拜的一部分。使者告訴我們說,信仰是崇拜的基礎,由阿佈胡來拉傳述的一段聖訓:先知(主賜福安他)說:信仰係由七十多或六十多項組成。最高級的一項是全面做到真尚:相信真主的獨一無二(即除了真主之外沒有其他的主);最低的一項崇拜是排除人行道上的障礙和污物」。

伊斯蘭教義裡為學習、正當工作等也是一種崇拜真主的方式。如先知(主賜福安他)說:「追求知識是每一位穆斯林的(宗教)責任。」他還說:「求知一小時,勝過七十年禮拜。」此外為了真主而社交、盡自己能力照顧他人也是崇拜的一部分。使者(主賜福安他)說:「含笑招待朋友是一種施濟,幫助他人將貨物駝到動物背上,給鄰人的桶裡裝些水均屬施濟行為。」就連做自己本分的事情,也算是崇拜。

他又親身教導對家人和善,如把一片食物放到配偶的嘴裡,也算是一種崇拜。不僅如此,如果按照使者的指示去做,也算是崇拜的舉動。使者說,就算他們和妻子親密,也會獲得報償的。人們便問道:「我們做些自己十分享受的事,怎麼也會獲得報償呢?」使者反問他們:「假如你們非法地滿足自己的慾望,難道你們不會因此而受罰嗎?」人們答道:「會的!」就是說所有正當行為也是一種責任,更是一種順主的行為。

伊斯蘭生活方式,它在各個層面上調節人們的生活。這就是為什麼伊斯蘭教在人們生活各個方面,提供了詳盡指引的原由。當人們體會到他們的一切行為,都被視為是崇拜真主的行為之一,值得一提的是;每個信士不論有沒有上級的監督,他們都會盡力忠於職守的。雖然,對信士來說,肉眼看不到造物主,但總是相信有一位永恆的全知的監督者,那就是真主。

真主說「信士們確已成功了,他們在拜功中是恭順的。」(古23:1-2)

「我們只崇拜你,只求你佑助。求你引導我們上正路。」(古1:5-6)

只有外在崇拜行為而沒心靈崇拜行為,對於伊斯蘭教信士而言就是一切的關鍵。

馬超興 兄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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