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讚頌全歸真主!今年的齋戒月不知不覺中悄悄離開了,許多地區都無法到清真寺聚會禮拜,甚至爾德節拜都無法群體會禮,不過在真主的護佑下困難重重中許多人都能遵照教規完成了主命齋戒,集體取悅真主場面,舉世無比。

但部分人士因長年生病、長年旅行、或各種不同因素無法完成全月萊麥丹齋,又或無法完成數年的主命功修,如萊麥丹主命齋戒,每天五次主命拜,該如何還補呢?家屬要如何處理呢?以下就幾個問題簡單整理跟大家分享。

一、禮拜方面屬於個人身體力行功修,眾學者一致認爲無法替已故之先人還補。至於朝覲、主命/當然齋戒及金錢債務類等則有不同說法。

二、若因一般短期障礙無法完成守齋者:因旅行或患有希望痊癒疾病等原因而沒有封齋,則必須要還補所缺天數之齋戒;盡可能在來年的萊麥丹月前完成還補所欠。倘若無法完成就儘快在下隔年的萊麥丹來臨前完成如此類推,不容無辜拖延。

三、如果有能力還補齋戒,但是在沒有還補齋戒的情況下去世了,那麼齋戒仍然是他責無旁貸的義務,他的家人替他封齋是可嘉的行為,雖然有部分學者認為不可以,但依據以下聖訓是可以進行的:阿伊莎(願主喜悅之)傳述:真主的使者(願主福安之)說:「一個人去世了,但他還缺著齋,他的家人可替他封齋。」《布哈里聖訓實錄》和《穆斯林聖訓實錄》。

عَائِشَةَ رَضِيَ اللَّهُ عَنْهَا أَنَّ رَسُولَ اللَّهِ صَلَّى اللَّهُ عَلَيْهِ وَسَلَّمَ قَالَ : ( مَنْ مَاتَ وَعَلَيْهِ صِيَامٌ صَامَ عَنْهُ وَلِيُّهُ ) رواه البخاري (1952) ومسلم (1147) .

三、如一直生病(長期病患導致不能齋戒者),他健康時、有條件時沒有刻意丟過任何主命齋戒者,在未能還補齋戒之前去世了,那麼則沒有任何罪責,他的家人也不必替他還補齋戒,因為他病前都守功修。

綜合性問題:如某些人情況,因生活需要長期旅行,或長期病患,他平時注重守教和不守教屬於關鍵;假若因他經常出門的在外有沒有封主命齋,他歸真後家屬不知道他的近期的宗教情況,也不知道他是否還補了過去的主命齋戒?例如他在某個時段還補了齋戒,而其家屬卻不知道,一直到他去世等問題。

面對這些可能性可以說學者們闡述:如果家屬不知道這件事的真相,家屬盡可能地替他還補齋戒,這是一件好事,也是孝順父親的行為;如果真主意欲,家屬可以獲得齋戒的報酬;但是這件事情不是必須的(瓦吉布),也不需要知道他沒有封齋的確切的年數,可以根據他大概沒有封齋的年數,家屬盡可能地去替他還補齋戒,這是純粹的行善,但是不能因此而疏忽更重要和更有益的功修。

又敘述:如有客觀的繼承人或家屬,他們可以共同替他還補齋戒;如果他們難以替他封齋,可以替他施捨糧食、餐食,每天給一個貧民施捨一天的飯食。

不過他在健康時不曾守教規,也不守主命齋,學者們建議不需為還補,也不必為他施捨。(這是一種警告)

家屬不但繼承了前人的財產,在宗教上也繼承了一些宗教上的義務責任,如;金錢債務(有他欠人的債務,其他人欠他的債務等)、朝覲、齋戒等,但不涵蓋禮拜。

謝赫伊本•歐賽米尼(願主憐憫之)說:「他的家人替他還補齋戒是可嘉的行為;如果沒有替他封齋,我們主張可以每天給一個貧民施捨一天的飯食,這是主命齋的類比。」謝赫伊本•歐賽米尼(願主憐憫之)說:「假設這個人有十五個兒子,每個人舉意替他還補兩天的齋戒,一共三十天,這是可以的;假設他有三十個繼承人,他們每個人替他封齋一天,一共三十天,這也是可以的;他們可以全部在同一天封齋,也可以一個人一天,輪流完成三十天的齋戒。」這只是個舉例,按家屬意願和能力來進行就好。至於副功齋戒就不必還補,也無需替他還補。如由艾布•艾尤布(願主喜悅他)傳述,真主的使者(主賜安福他)說:「誰封了萊麥丹齋月的齋,而後又在紹瓦勒月封了六天齋,等於一生封齋。」艾哈邁德、穆斯林、替爾密玆等各大聖訓集。如此類的副功等都無需替先人還補,但可以隨時替他們做都阿與施捨等善舉,這方面家屬各自可以隨時進行,尤其是祈禱(都阿),根據聖訓教導,骨肉親屬親自做更勝其他人做的都阿。真主至知,求主引領大家!

馬超興兄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