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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花費(使用)錢財

我們應該怎樣使用真主賜予委託我們代管的錢財?須知,伊斯蘭是憑經立教,一切事務,必須遵循《古蘭經》和聖訓的教導,穆聖(祈求真主賜他平安)在傳教期間,人們不明白的問題就向穆聖請教,有時會直接得到真主的啟示,有時會間接得到真主的啟示。花費錢財當然是人們生活中的重要事情,真主在《古蘭經》中告誡我們說:「他們問你他們應該怎樣費用,你說:『你們所費用的財產,當費用於父母、至親、孤兒、貧民、旅客,你們無論行什麼善功,都確是真主所全知的。』」(《古蘭經》2:215)

這節經文明確了花費錢財的優先順序,首先是贍養父母,其次是至親包括妻室兒女,照顧家人是做丈夫應盡的基本責任和義務。花費錢財的原則是不吝嗇也不揮霍浪費,正如真主所說:「他們用錢的時候,既不揮霍,又不吝嗇,謹守中道。」(《古蘭經》25:67)對於真主所賜的恩典當表現出來,「至於你的主所賜你的恩典呢,你應當宣示它。」(《古蘭經》93:11)吃的好一點,穿的好一點,沒問題,但是不要過分,真主說:「阿丹的子孫啊!每逢禮拜,你們必須穿著服飾。你們應當吃,應當喝,但不要過分,真主確是不喜歡過分者的。」(《古蘭經》7:31)適中消費,千萬不要揮霍浪費,浪費是魔鬼的行為,正如真主所告誡的:「你應當把親戚、貧民、旅客所應得的周濟分給他們,你不要揮霍;揮霍者確是惡魔的朋友,惡魔原是辜負主恩的。」(《古蘭經》17:26、27)

在滿足家庭開支消費之後,錢財經過了一週年還有剩餘且達到了滿貫(教法規定的金額)則應繳納天課,屬於黃金類的滿貫額是大約85克黃金,也就是說達到了這個金額就應當按教法規定從中取出百分之二點五作為賬款(天課)。其他種類的財產還有不同的比例。真主說:「你們應當謹守拜功,完納天課,服從使者,以便你們蒙主的憐憫。」(《古蘭經》24:56)

真主規定了八種人可以接受天課:「賑款只歸於貧窮者、赤貧者、管理賑物者、心被團結者、無力贖身者、不能還債者、為主道工作者、途中窮困者;這是真主的定制。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古蘭經》9:60)天課是富人應該繳納,窮人應該接受享用,正如真主所說:「他們的財產中有一個定份,是用於施濟乞丐和貧民的。」(《古蘭經》70:24、25)伊斯蘭的天課制度旨在消除社會上的貧富差別,以便富人(施天課者)的財產得到淨化,心靈得到純潔,同時也消除窮人(接受天課者)的嫉妒心態,從而改善人際關係令到社會和諧安寧。

(未完待續)

楊興本教長整理

清心真言網上延伸講座
主講:楊興本教長
逢星期六,上午11:00–中午12:00
語言:廣東話

本周主題:伊斯蘭的錢財觀(三)
網址:https://zoom.us/j/2859070692
無需預先登記,歡迎任何人仕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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