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的信仰、功修、禮儀、法律、制度都是天啟的、主授的。這裡當然是指總體原則和基本綱領,而不是細則條規和具體形式。

天啟信仰

伊斯蘭的信仰源自安拉真實無虛的言辭—《古蘭經》和作為《古蘭經》詮釋的聖訓;是《古蘭經》奠定了伊斯蘭信仰的基石,闡明了它的輪廓。

伊斯蘭的信仰並非由某個教會制訂,也不是由某個機構杜撰,更不是由某個「教皇」口授。穆聖的任何弟子,伊斯蘭的任何伊瑪目和法學大家,都無權增加、減少或改變伊斯蘭信仰的成份,就象保羅對基督教信仰的染指一樣。甚至一些現代西方學者稱目前的基督教為「保羅教」。任何一個組織和機構,無論有怎樣的地位,都不容對伊斯蘭信仰附加一樣東西或減去一個要素。然而,自西元325年著名的尼基教會伊始,基督教會相繼篡改基督教原有的信仰:部分教會規定耶穌的神性;部分教會確定「聖靈」在三位一體的位置;另有部分教會授予教皇生殺予奪、發放恕罪券的權力,等等,不一而足。

至於伊斯蘭的信仰,只能由主的啟示中獲取。因為信仰只是一些真實的資訊或有關存在及存在創造者的事實。它不屬於修辭和邏輯中所謂的「創作」之類,而是屬於一種「資訊」:有關存在中重大事實的資訊,如安拉、他的尊名及屬性,未見的世界,生命和人類的未來,後世報酬及其種類和形式,以及超自然、超感覺、超理性的種種事實。因此,告知人們這些事實的只能是洞悉它的安拉—宇宙的主宰。至於人類,認識這些未見之事不屬於他們的職能範圍,如果有人說出其中的一點,那也只能是無稽之談,為此安拉駁斥多神教徒對天使的信仰時說:「眾天使本是安拉的奴僕,他們卻以眾天使為女性。他們曾見證安拉創造眾天使嗎?他們的見證將被記錄下來,他們也被審問。」(《古蘭經》43:19)又說:「我沒有使他們眼見天地的創造,也沒有使他們眼見他們自身的創造。」(《古蘭經》18:51)「在他們前面的和他們後面的,安拉都知道,而他們卻不知道。」(《古蘭經》20:110)倘若有人試圖在信仰中杜撰一點東西,則不被接受。穆聖說:「誰在我們的宗教中炮製了一件原本不屬它的東西,則是被拒絕的。」即虛妄而不能成立的。安拉說:「你們當遵循從你們的主降示的經典,你們不要捨安拉而順從許多保佑者。」(《古蘭經》7:3)

天啟功修

伊斯蘭的功修(依巴代),即用來敬拜和接近安拉的禮儀,是天啟的。是天啟規定其形式、內容及條件。其中,有些禮儀有具體時間和地點,這些時間和地點也由天啟指定。無論一個人對教門如何博學,無論怎樣品學兼優,也不許擅自創制某些儀式來接近安拉,因為這一作法已觸犯了這些領域的唯一主權者安拉——他既是創造的主,也是發號施令的主。在功修中有任何染指的人,其實已炮製了宗教中未經安拉許可的東西,其行為屬於異端和迷誤,理應駁回,一如紙幣中被清除的偽鈔。

在功修領域,伊斯蘭有兩大原則,絲毫不可忽視:(1)除安拉外,天地萬物,無論是有理性的還是無理性的,不管是人還是物,都不得受拜。這是目標和方向天啟性的內涵之一。(2)只能以安拉規定的方式敬拜安拉;認識這些方式的途徑只能是受安拉派遣的眾使者及萬聖的封印穆聖。同時,穆聖的法律停止並代替了以前眾使者的律例,安拉保護它萬古長存,直到複生日。

除這一途徑以外的一切都是「海瓦」(私欲)和異端,理應禁絕——即使出於好意、渴望接近安拉也罷!僅有善良的舉意而沒有經典明文法定的形式,則不能賦予一種行為以可接受性。可接受的工作有兩個條件:(1)一心一意為主;(2)符合聖行。歷史上的一切新生異端及作為理性產物的任何「創新」,在安拉的宗教中沒有存在的餘地,聖訓說:「你們當謹防新生異端;一切異端都是迷誤。」《古蘭經》說:「難道他們有許多配主,曾為他們制定安拉所未許可的宗教嗎?」(《古蘭經》42:21)

通過這些律例,伊斯蘭旨在杜絕宗教中過分、曲解及信口亂說的現象。雖然,出於無知和欲望,異端有時會抬頭,並且在宗教鑽營分子的支持下持續很長時間,但伊斯蘭從不會在功修(依巴代)中給異端以一席之地。因此,在每個歷史階段,每個國家和地區,都不乏一些號召聖行、革除異端者,他們為主道而全然不顧所遭的厄難。也正因為如此,伊斯蘭基本功修依然如初,避免了其他宗教中的篡改和蛻變現象。

張維真 編譯
楊興本教長 審閱